2005年1月,北京荣宝拍卖公司“迎春书画拍卖会”,一幅估价18至28万元的韩美林款识《八骏图》被韩美林指认为假画,韩美林在发给荣宝拍卖公司的函中要求拍卖行限期提供委托人信息,双方联合打假,逾期将依法主张权利。而拍卖行认为在协商解决此事的同时,按照《拍卖法》规定,有为委托人保密义务,除非是司法部门需要,他们不会将委托人信息透露出去,韩美林先生称,至今发现被各拍卖行拍卖署名韩美林的假画400多幅,触目惊心。最终拍卖行答应把委托人信息提供给了工商管理部门。
在有关拍卖法规的制订、拍品真伪认定方式、拍卖公司的管理机制、拍卖市场的发展环境,以至于整个社会的环境等方面,都为假画横行大开了方便之门,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人发出了“收藏不打假”的呼声,拍卖市场上各种赝品满天飞,市场非常混乱。
“打假”需要专家
艺术品拍卖一旦“触假”就迭爆新闻。文物艺术品的鉴定是一门特殊学问,鉴定家所具有的技能与艺术家所具有的素养、美术家所具有的功底、艺术评论家所具有的知识不能混为一谈。鉴定就是鉴定,其他人士的观点只能作为参考,但不能取而代之。艺术品拍卖市场不同于其他商品市场,必须按照其自身规律行事。“书画拍卖场画家打假是好事,但是千万别让不知情者用‘有色眼镜’看艺术品拍卖。尽管拍卖行对拍品的瑕疵不做任何担保,但从某种程度上说,专业人士帮助藏家降低风险。